大漢建安戊子年、壬戌月、甲戌日。即建安十三年,九月二十一,西元208年10月18號。
荊州、江夏郡、鄂縣。
鄂縣,西靠沙羨、北依長江,對面即為邾縣,雨水充足,四季如常,素為魚米之地,花果之鄉(xiāng)。
時縣西南一座坐北朝南,呈田字型屋舍房外空地之上,數(shù)十個游俠蓬頭垢面,腰攜青峰,席地而坐,大快朵頤釜中燉肉,大口喝著盞中水酒,嘴里時不時還砸吧兩下,好似回味如此盛宴。
眾游俠兒互相勸酒,杯光交錯,面對著饕餮盛宴,一副好不開心模樣,乃至酒量不佳者,都已擊節(jié)吟唱《大風歌》。
而端坐上首,一年齡不過十五六歲之際,身長七尺七有余,面若玉冠,鼻若懸膽,朗眉星目,身穿斬衰,括發(fā)以麻的男孩環(huán)顧眾人之后,心道:“是時候了!”
旋即一腳踢翻食案,正在游俠兒驚愕之際,男孩拜伏于地哭訴:“今日為諸位兄長最后設宴,明日還請諸位為我送行!”
眾游俠兒這才回過神來,驚呼:“劉君這是為何?”
男孩名叫劉玄,表字顯圣,乃漢太宗苗裔,后家道中落,早已不是貴族。
雖然如此可因家中世代出仕,祖父、父親都曾為縣中掾吏,早年也算得上是一方豪右。
只是在三年之前,父親卻被同為鄂縣豪強之家所陷害,構(gòu)陷父暗通江東,使得其父也被前江夏太守處死。
其父被處死之后,劉玄為父親發(fā)喪,結(jié)居廬棚,身穿斬衰,從不茍笑,終三年不食肉菜。
自今歲除服伊始,便開始散盡家財,宴請全縣游俠兒每日飲宴不休,徹夜歡頌不眠,直至今日。
年少的劉玄苦心經(jīng)營月余,所圖之事只在今日。
見諸人問起,便哭訴:“諸位兄長乃仗義男兒,在下也不敢有心欺騙,奉《春秋》大義,欲要斬殺仇敵,唯恐自己無人收尸,是故只求事后,諸位兄長將我收殮,拜謝!”
仲漢民風質(zhì)樸,而游俠之士歷來推崇“一飯之德必償、睚眥之怨必報”。
向來不會拒絕于他們有恩之人。
然今日劉玄此言,自然讓眾游俠兒,羞惱不已:“劉君此意輕視吾等不成?”
游俠兒皆右手不自覺手握劍柄,對方但有一句確認之言,即刻斬落于地。
這便是漢季俠士,為一言可報死,為一言可成敵。
劉玄當即回答:“玄豈敢輕視諸兄?”
“那因何殺敵,不請吾等?”
劉玄搖頭作罷:“此人勢大,諸位若涉及此事,恐命難保,吾與二三子萍水相逢,一見如故,豈能因家事而陷爾等于死境?”
“我輩之人何嘗俱死?劉君且將賊子姓名說來,我即斬下對方狗首送于足下,以報近日宴請之恩!”
重義輕生乃是漢季游俠個性,凡市井游俠,無不將季布視為偶像,期望有一日也可為義赴死。
恰好,今日機會來了,眾人又豈能放過?
“不可,此乃家事,爾等切不可涉足其中!”劉玄聞言立馬制止,隨后又道:“諸兄只消為玄在此等候,倘若我斬殺仇敵成功,諸位將我護送出去,倘若身死,諸位將我與先君埋葬一起便可!”
“劉君此舉可謂陷吾等不義也,也罷,我等便聽足下之言!”見到劉玄如此固執(zhí),游俠兒也就不再爭論。
緊接著為眾人所舉的游俠之首,又道:“不知劉君仇人何人?如若出了意外,我等也好接應閣下!”
“我之仇敵乃本地豪家吳氏,吳直!”劉玄只道眾人游俠真的只是為了接應他,便脫口而出。
吳氏雖號稱鄂縣豪族,其實也算不得什么,只是時逢光武帝討伐新莽之時,曾有幸立過微末戰(zhàn)功,至此數(shù)代有在縣衙中任職,與劉玄家號稱鄂縣兩族。
所謂一山不容二虎,如是兩家便素來不合。
“二三子,隨我而去!”出乎劉玄意外的事,游俠兒聽聞之后,拍案而起,跨劍而去……
“劉玄,我可算為你報仇了!”劉玄嘴里透過一抹意味深長的笑意,喃喃自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