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有德在想自己要不要找一塊地盤,自己獨立發(fā)展,畢竟大明文貴武賤,而文官又總是在拖后腿,自己很難有什么發(fā)展機會,光從這一次各縣總是克扣糧草就能看出來。
而后他又想到了毛文龍的事情,雖然這具身體保留下來的有關毛文龍的記憶很少,但是根據(jù)前世的了解,毛文龍不過是第一次面見袁崇煥時沒怎么給他面子,又吹了幾句牛皮,上走的事浮夸,多要了些糧餉,就被袁崇煥砍了。
當時毛文龍的官職是,五軍都督府左都督,東江鎮(zhèn)總兵,加太子太保,賜尚方寶劍便宜行事,正一品大將,基本上已經是武將能達到的最高層次,僅次于封侯,而就是這樣一個級別的武將,就被正二品的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督師薊遼,兼督登萊﹑天津軍務袁崇煥,以一些武將都有的毛病矯詔格殺,而且事后不僅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反而得到獎勵。
孔有德并不知道當時的事情具體是怎么樣的,也不知道當時袁崇煥以何種心態(tài)斬殺的毛文龍,后世有說袁崇煥發(fā)現(xiàn)毛文龍想投敵,于是情況緊急就地格殺的,也有說袁崇煥擔心五年平遼難以實現(xiàn),想與后金議和,但毛文龍一直搞事,袁崇煥為了議和殺了毛文龍順便表示自己議和的誠意,還有其他很多種說法,總之眾說紛紜,孔有德也不清楚具體如何,不過他知道這件事情上,袁崇煥肯定是有錯的。
先不論袁崇煥和毛文龍誰忠誰奸,先從事情經過來看,袁崇煥先說了幾件毛文龍做的違法事情,毛文龍與其爭辯,袁崇煥厲聲斥責毛文龍,然后列數(shù)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拿出尚方寶劍,將毛文龍斬殺。
無論毛文龍有沒有罪,他都應該被審判后在處理,毛文龍已經被控制起來,能當場擊殺自然也能帶回京城,交由大理寺審理,最后有罪砍頭,無罪釋放,然而袁崇煥確是當場斬殺。
整個事件的程序都有問題,假如張三殺了李四,而張三卻對人們宣稱,李四曾經殺過五個人,我把他綁起來,向他宣布了他殺了五個人的罪行,然后把他殺了,李四已經死了開不了口,那么張三說的就一定是真的嗎?即使是真的,張三有這個權利殺李四嗎?
然而就是這樣一件事情,袁崇煥做了之后不僅沒有得到處罰,反而得到了獎勵,這就等于告訴其他文官,這樣做是對的。
就像羅德里戈·杜特爾特年宣布只要發(fā)現(xiàn)是毒販,普通人即可將其擊斃,菲律賓短短幾周便有1900名“毒販”被擊斃,然而這其中有多少毒販是真的就不得而知了,畢竟我跟你有仇,就可以直接殺了你,你死了沒法開口,然后在你口袋塞一包毒品,你就是“毒販”了,而我不光不會因為殺人被處罰,而且還會因為殺死“毒販”受到獎勵。
現(xiàn)在的孔有德,注定了他要以武將的身份考慮事情,而且他現(xiàn)在很愛惜自己生命,所以他對自己開始的想法有些動搖,但是僅僅是動搖,他決定還是先去大凌河打一場,然后看看后續(xù)如何,再決定路怎么走。
泡到感覺水有點涼了孔有德才起身,擦洗干凈后邊穿上衣服,然后坐在爐火前看看兵書,平復一下激蕩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