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一統(tǒng)天下
吳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十二月,朱元璋的北伐大軍已經(jīng)平定山東。南征軍已降方國珍,移軍福建,水陸兩路都勢如破竹。一片捷報聲使應天的文武臣僚歡天喜地,估量軍力、人事和元政府的無能腐敗,加上元朝將軍瘋狂的內戰(zhàn),蕩平全國已經(jīng)是算得出日子的事情了??鄳?zhàn)了十幾年,為的是什么?無非是為做大官,拜大爵位,封妻蔭子,有大莊園,好奴仆,數(shù)不盡的金銀錢鈔,用不完的錦綺綢羅,風風光光,體體面面,舒舒服服過日子。如今,這個日子來了。吳王要是升一級做皇帝,王府臣僚自然也進一等做帝國將相了。朱元璋聽了朱升的話,“緩稱王”,好不容易熬了這么多年,才稱王,稱呼從主公改成殿下,如今眼見得一統(tǒng)在望,再也熬不住了,立刻要過皇帝癮。真是同心一意,在前方斫殺聲中,應天的君臣在商量化家為國的大典。
自然,主意雖然打定,自古以來做皇帝的一套形式,還是得照樣搬演一下。照規(guī)矩,是臣下勸進三次,主公推讓三次,文章都是刻板的濫調,于是,文班首長中書省左丞相宣國公李善長率文武百官奉表勸進:“開基創(chuàng)業(yè),既宏盛世之輿圖,應天順人,宜正大君之寶位……既膺在躬之歷數(shù),必當臨御于宸居……伏冀俯從眾請,早定尊稱?!辈挥萌迫?,只一勸朱元璋便答應了。十天后,朱元璋搬進新蓋的宮殿,把要做皇帝的意思,祭告于上帝皇祗說:“惟我中國人民之君,自宋運告終,帝命真人于沙漠,入中國為天下主,其君臣父子及孫百有余年,今運亦終,其天下土地人民豪杰分爭。惟臣帝賜英賢,為臣之輔,遂戡定諸雄,息民于田野。今地周回二萬里廣,諸臣下皆曰生民無主,必欲推尊帝號,臣不敢辭,亦不敢不告上帝皇祗。是用明年正月四日于鐘山之陽,設壇備儀,昭告帝祗,惟簡在帝心。如臣可為生民主,告祭之日,帝祇來臨,天朗氣清。如臣不可,至日當烈風異景,使臣知之。”
即位禮儀也決定了,這一天先告祀天地,再即皇帝位于南郊,丞相率百官以下和都民耆老拜賀舞蹈,連呼萬歲三聲。禮成,具皇帝鹵簿威儀導從,到太廟追尊四代祖父母父母都為皇帝皇后,再祭告社稷。于是皇帝服袞冕,在奉天殿受百官賀。天地社稷祖先百官和都民耆老都承認了,朱元璋成為合法的皇帝。
皇帝的正殿命名為“奉天殿”,皇帝詔書的開頭也規(guī)定為“奉天承運”。原來元時皇帝白話詔書的開頭是“長生天氣力里,大福蔭護助里”,文言的譯作“上天眷命”,朱元璋以為這口氣不夠謙卑奉順,改作奉作承,為“奉天承運”,表示他的一切行動都是奉天而行的,他的皇朝是承方興之運的,誰能反抗天命?誰又敢于違逆興運?
洪武元年(1368年)正月初四,朱元璋和他的文武臣僚照規(guī)定的禮儀節(jié)目,遂一搬演完了,定有天下之號曰“大明”,建元洪武,以應天為京師。去年年底,接連下雨落雪,陰沉沉的天氣,到大年初一雪停了,第二天天氣更好,到行禮這一天,竟是大太陽,極好的天氣,朱元璋才放了心。回宮時忽然想起陳友諒采石磯的故事,做皇帝這樣一樁大事,連日子也不挑一個,鬧得拖泥帶水,衣冠污損,不成體統(tǒng),實在好笑,怪不得他沒有好下場。接著又想起這日子是劉基選的,真不錯,開頭就好,將來會更好,子子孫孫都會好,越想越喜歡,不由得在玉輅里笑出聲來。
奉天殿受賀后,立妃馬氏為皇后,世子標為皇太子,以李善長、徐達為左右丞相,各文武功臣也都加官晉爵?;首宀还芩赖幕畹模挤馔?。一霎時鬧鬧嚷嚷,欣欣喜喜,新朝廷上充滿了蓬勃的氣象,新京師里添了幾百幾千家新貴族,歷史上也出現(xiàn)了一個新朝代。
皇族和其他許多家族組織成一個新統(tǒng)治集團,代表這集團執(zhí)行統(tǒng)治的機構是朝廷,這朝廷是為朱家皇朝服務的,朱家皇朝的建立者朱元璋,給他的皇朝起的名號——大明。
設監(jiān)察機關彈劾百官
由于歷史包袱的繼承,皇權的逐步提高,隋唐以來的官僚機構,以鞏固皇權為目的的三省制度——中書省出命令,門下省掌封駁,尚書省主施行——中書官和皇帝最親近,接觸機會最多,權也最重。宋代后期,門下省不能執(zhí)行審核詔令的任務,尚書省官只能平?jīng)Q庶務,不能與聞國政,三省事實上只是一省當權。到元代索性取消門下省,把尚書省的官屬六部也歸并到中書,成為一省執(zhí)政的局面。地方則分設行中書省,總攬軍民大政。其下有路、府、州、縣,管理軍民。
三省制的形成有它的歷史背景和原因,就這制度本身而論,把政權分作三份,一個專管決策,一個負責執(zhí)行,而又另有一個糾核的機構,駁正違誤,防止皇權的濫用和官僚的缺失,對鞏固皇權,維持現(xiàn)狀的意義上說,是很有用的??墒?,在事實上,官僚政治本身破壞了癱瘓了這個官僚機構,皇權和相權的沖突,更有目的地摧毀了這個官僚機構。
官僚政治特征之一是做官不做事,重床疊屋,衙門愈多,事情愈辦不好,拿薪水的官僚愈多,負責做事的人愈少。例如從唐以來,往往因事設官:尚書省原有戶部,專管戶口財政,在國計困難時,政府要張羅財帛,供應軍需,大張旗鼓,特設鹽鐵使、戶部使、租庸使、國計使等官,由宰相或大臣兼任,意思是要提高搜括的效率,可是這樣一來,戶部位低權輕,職守都為諸使所奪,便變成閑曹了。兵部專管軍政,從五代設了樞密使以后,兵部又無事可做了。禮部專掌禮儀,宋代卻又另有禮院。幾套性質相同的衙門,新創(chuàng)的搶了舊衙門的職司,本衙門的官照例做和本衙門不相干的事,或者索性不做事。千頭萬緒,名實不符,十個官僚有九個不知道自己的職司。冗官日多,要官更多,行政效率也就日益低落。到元代又添上蒙古的部族政治機構,衙門越發(fā)多,越發(fā)龐大,混亂復雜,臃腫不靈,癱瘓的病象在顯露了。
而且就官僚的服務名義說,也有官、職、差遣之分。官是表明等級、分別薪俸的標識,職以待文學侍從之臣,只有差遣是“治內外之事”的?;始业馁p功酬庸,又有階、勛、爵、食邑、功臣號等名目。以差遣而論,又有行、守、試、判、知、權知、權發(fā)遣的不同。其實除差遣以外,其他都是不大相干的?;蕶嗪拖鄼嗟拿埽豪缢翁谟憛捴袝恼嗵?,分中書吏房置審官院,刑房置審刑院。為了分權而添置衙門,其實是奪相權歸之于皇帝。皇帝的詔令照規(guī)矩是必須經(jīng)過中書門下,才算合法,所謂“不經(jīng)鳳閣鸞臺,何謂之敕?”用意是防止皇權的濫用。但是,這規(guī)矩只是官僚集團的規(guī)矩,官僚的任免生殺之權在皇帝,升沉榮辱甚至誅廢的利害超過了制度的堅持,私人的利害超過了集團的利害。唐武后以來的墨敕斜封(手令),也就破壞了這個官僚制度,摧殺了相權,走上了獨裁的道路。
朱元璋繼承歷代皇權走向獨裁的趨勢,對官僚機構大加改革,使之更得心應手,為皇家服務。
元代的行中書省是從中書省分出去的,職權太重,到后期鞭長莫及,幾乎沒法子控制了。朱元璋要造成絕對的中央集權,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書省為承宣布政使司,設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一區(qū)的政令。布政使是朝廷派駐地方的代表、使臣,稟承朝廷,宣揚政令。全國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廣西、四川、山東、廣東、河南、陜西、湖廣、山西十二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1382年)增置云南布政使司。布政使司的分區(qū),大體上繼承元朝的行省,布政使的職權卻只掌民政財政,和元朝行中書省的無所不統(tǒng),輕重大不相同了。而且就地位論,行省是以都省的機構分設于地方,布政使則是朝廷派駐的使臣,前者是中央分權于地方,后者是地方集權于中央,意義也完全不同。此外,地方掌管司法行政的另有提刑按察使司,長官為按察使,主管一區(qū)刑名按察之事。布按二司和掌軍政的都指揮使司合稱三司,是朝廷派遣到地方的三個特派員衙門。民政、司法、軍政三種治權分別獨立,直接由朝廷指揮,為的是便于控制,便于統(tǒng)治。布政司之下,真正的地方政府分兩級,第一級是府,長官為知府;有直隸州,即直隸于布政使司的州,長官是知州。第二級是縣,長官是知縣;有州,長官是知州。州縣是直接臨民的政治單位。
監(jiān)察機關原來是御史臺,洪武十五年改為都察院,長官是左右都御史,下有監(jiān)察御史一百十人,分掌十二道(按照布政使司政區(qū)分道,后增為十三道)。職權是糾劾百司,辨明冤枉,凡大臣奸邪,小人構黨作威福亂政,百官猥茸貪污舞弊,學術不正,和變亂祖宗制度的,都可隨時舉發(fā)彈劾。這衙門的官被皇帝看作是耳目,替皇帝聽,替皇帝看,有對皇權不利的隨時報告。也被皇帝看作是鷹犬,替皇帝追蹤、搏擊一切不忠于皇帝的官民,是替皇帝監(jiān)視官僚的衙門,是替皇帝檢舉反動思想、保持傳統(tǒng)綱紀的衙門。監(jiān)察御史在朝監(jiān)視各個不同的官僚機構,派到地方的,有巡按、清軍、提督學校、巡監(jiān)、茶馬、監(jiān)軍等職務,就中巡按御史算是代皇帝巡狩,按臨所部,大事奏裁,小事立斷,是最威武的一個差使。
行政軍事監(jiān)察三種治權分別獨立,由皇帝親身總其成。官吏內外互用,其地位以品級規(guī)定。從九品到正一品,九品十八級,官和品一致,升遷調用都有一定的法度。百官分治,個別對皇帝負責。系統(tǒng)分明,職權清楚,法令詳密,組織嚴緊。而在整套統(tǒng)治機構中,互相鉗制,以監(jiān)察官來監(jiān)視一切臣僚,以特務組織來鎮(zhèn)壓威制一切官民。都督府管軍不管民,六部管民不管軍。大將在平時不指揮軍隊,動員復員之權屬于兵部,供給糧秣的是戶部,供給武器的是工部,決定戰(zhàn)略的是皇帝。六部分別負責,決定政策的是皇帝。在過去,政事由三省分別處理,取決于皇帝,皇帝是帝國的首領。在這新統(tǒng)治機構下,六部府院直接隸屬于皇帝,皇帝不但是帝國的首領,而且是這統(tǒng)治機構的負責人和執(zhí)行人;歷史上的君權和相權到此合一了,皇帝兼理宰相的職務,皇權由之達于極峰。
軍隊上創(chuàng)立衛(wèi)所制度
專制獨裁的君主,用以維持和鞏固皇權的兩套法寶,一是軍隊,二是官僚機構,用武力鎮(zhèn)壓,用公文統(tǒng)治,皇權假如是車子,軍隊和官僚便是兩個車輪,缺一不可。
先來說說其中的一個輪子——軍隊。
朱元璋在攻克集慶以后,厲行屯田政策,廣積糧食,供給軍需。和劉基研究古代的兵制:征兵制的好處是全國皆兵,有事召集,事定歸農(nóng),兵員素質好,來路清楚,政府在平時無養(yǎng)兵之費。壞處是兵員都出自農(nóng)村,如有長期戰(zhàn)爭,便影響到農(nóng)村的生產(chǎn)。而且兵源有限制,不適合于大規(guī)模的作戰(zhàn)。募兵制呢?好處是應募的多為無業(yè)游民,當兵是職業(yè),數(shù)量和服役的時間,可以不受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限制。壞處是政府經(jīng)常要維持大量數(shù)目的常備軍,軍費負擔太重,而且募的兵來路不明,沒有宗族鄉(xiāng)黨的掛累,容易逃亡,也容易叛變。理想的辦法是折中于兩者之間,有兩者的好處,而避免各自的壞處,主要的原則,是要使戰(zhàn)斗力量和生產(chǎn)力量一致。
劉基創(chuàng)立的辦法是衛(wèi)所制度。
衛(wèi)所的兵源有四種:一種是從征,即起事時所統(tǒng)的部隊,也就是郭子興的基本隊伍。一種是歸附,包括削平群雄所得的部隊和元朝的投降軍。一種是謫發(fā),指因犯罪被謫發(fā)當軍的,也叫作恩軍。一種叫垛集,即征兵,照人口比例,一家有五丁或三丁出一丁為軍。前兩種是定制時原有的武力,后兩者則是補充的武力。這四種來源的軍人都是世襲的,為了保障固定員額的維持,規(guī)定軍人必須娶妻,世代繼承下去,如無子孫繼承,則由其原籍家屬壯丁頂補。種族綿延的原則,被應用到武裝部隊里來,兵營成為武裝的家庭群了。
軍有特殊的社會身份,單獨有“軍籍”。在明代戶口中,軍籍和民籍、匠籍平行,軍籍屬于都督府,民籍屬于戶部,匠籍屬于工部。軍不受普通行政官吏的管轄,在身份上、法律上和經(jīng)濟上的地位,都和民不同,軍和民是截然地分開的。民戶有一丁被垛為軍,政府優(yōu)免原籍老家一丁差徭,作為優(yōu)恤。軍士到戍所時,由宗族治裝。在衛(wèi)的軍士除本身為正軍外,其子弟稱為余丁或軍余,將校的子弟則稱為舍人。日常生活概由政府就屯糧支給,按月發(fā)米,稱為月糧,馬軍月支米二石,步軍總旗一石五斗,小旗一石二斗,步軍一石。(守城的照數(shù)支給,屯田的支半。)恩軍家四口以上一石,三口以下六斗,無家口的四斗。衣服歲給冬衣棉布棉花,夏衣夏布,出征時則例給胖襖鞋褲。
軍隊組織分作衛(wèi)所兩級:大體上以五千六百人為衛(wèi),衛(wèi)有指揮使。衛(wèi)分五千戶所,所一千二百二十人,有千戶。千戶所分十百戶所,所百十二人,有百戶。百戶下有總旗二,小旗十;總旗領小旗五,小旗領軍十人。大小聯(lián)比以成軍。衛(wèi)所的分布,根據(jù)地理險要:小據(jù)點設所,關聯(lián)幾個據(jù)點的設衛(wèi)。集合一個軍區(qū)的若干衛(wèi)所,又設都指揮使司,作為軍區(qū)的最高軍事機構,長官是都指揮使。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全國共有十七個都指揮使司,內外衛(wèi)三百二十九,守御千戶所六十五。
首都和地方的兵力分配如下:
在京武官二七四七員
軍士二o六二八o人
馬四七五一匹
在外武官一二七四二員
軍士九九二一五四人
馬四o三二九匹
這十七個都指揮使司又分別隸屬于五軍都督府。
軍食出于屯田。大略是學漢朝趙充國的辦法,在邊塞開屯,一部分軍士守御,一部分軍士受田耕種。目的在省去運輸費用,和充裕軍食,減輕國庫的負擔,戰(zhàn)斗力和生產(chǎn)力的一致。跟著內地衛(wèi)所也先后開屯耕種,以每軍受田五十畝作一分,官給耕牛農(nóng)具。開頭幾年是免納田租的,到成為熟地后,每畝收稅一斗。規(guī)定邊地守軍十分之三守城,七分屯種,內地是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希望能達到自足自給的地步。
軍隊里也和官僚機構一樣,清廉的武官是極少見的,軍士經(jīng)常被苛斂剝削。朱元璋曾經(jīng)憤恨地指出:那小軍每(們)一個月只關得一擔兒倉米。若是丈夫每(們)不在家里,他婦人家自去關呵,除了幾升做腳錢,那害人的倉官又斛面上打減了幾升。待到家里(音伐)過來呵,止有七八斗兒米,他全家兒大大小小要飯吃,要衣裳穿,他那(哪)里再得閑錢與人?
正軍本人的衣著雖由官家支給,家屬的卻得自己制備,一石米在人口多的家庭,連吃飯也還不夠,如何還能孝敬上官?如何還能添制衣服?軍士活不了,只好逃亡,只好兼營副業(yè),做苦力做買賣全來,軍營就空了,軍隊的士氣戰(zhàn)斗力也就差了。
除軍屯外,還有商屯。邊軍糧食發(fā)生困難時,政府用開中法來接濟。開中法是把運輸費用轉嫁給商人。政府有糧食有鹽,困難的是運輸費用過大,商人有資本也有人力,卻無法得到為政府所專利的鹽,開中法讓商人運一定數(shù)量的糧食到邊境,拿到收據(jù),可以向政府領到等價的鹽,自由販賣,從而獲取重利。商人會打算盤,索性雇人在邊上開屯,就地繳糧,省去幾倍的運費。在這一交換過程中,不但邊防充實了,政府省運費、省事,商人也發(fā)了財,皆大歡喜。而且,邊界荒地開墾了,不但增加了政府的財富,也造成了地方的繁榮。
軍權分作兩部分:統(tǒng)軍權歸五軍都督府,軍令權則屬于兵部。武人帶兵作戰(zhàn),文人發(fā)令決策。在平時衛(wèi)所軍務在屯地操練屯田,戰(zhàn)時動員令一下,各地衛(wèi)軍集合成軍,臨時指派都督府官充任將軍總兵官,統(tǒng)帶出征。戰(zhàn)事結束,立刻復員,衛(wèi)軍各回原衛(wèi),將軍交回將印,也回原任。將不專軍,軍無私將,上下階級分明,紀律劃一。唐宋以來的悍將跋扈、驕兵叛變的弊端,在這制度下完全根絕了。
安插眼線嚴密監(jiān)視將士
朱元璋對軍官軍士是用十二分的注意來防閑的。除開在各個部隊里派義子監(jiān)軍,派特務人員偵伺以外,洪武五年還特地降軍律于各衛(wèi),禁止軍官軍人,不得于私下或明白接受公侯所與信寶金銀段匹衣服糧米錢物,及非出征時,不得于公侯之家門首侍立。其公侯非奉特旨,不得私自呼喚軍人役使,違者公侯三犯準免死一次,軍官軍人三犯發(fā)海南充軍。后來更進一步,名義上以公侯伯功臣有大功,賜卒一百一十二人作衛(wèi)隊,設百戶一人統(tǒng)率,頒有鐵冊,說明“俟其壽考,子孫得襲,則兵皆入衛(wèi)”,稱為奴軍,亦稱鐵冊軍;事實上是防功臣有二心,特設鐵冊軍來監(jiān)視的。功臣行動,隨時隨地都有報告,證人是現(xiàn)成的,跟著是一連串的告密案,和大規(guī)模的功臣屠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