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作者群里和讀者聊天,聊到一個話題,關(guān)于大唐的官制問題。
雖然書里零散的有說過,但貌似有許多讀者不是太明白,在這里集中的簡單的說一下。
大唐的官僚體制,大體有四個體系:
一、散官。大唐的散官有文散官與武散官兩套體系。這個表示官員享受政治待遇與經(jīng)濟(jì)待遇的級別,也就是官員的“本品”,相當(dāng)于現(xiàn)在的科級、處級這樣的設(shè)定。
二、職事官。就是官員具體干什么活兒,這好理解吧?刺史、縣令、尚書、仆射這些都是。
薛紹所領(lǐng)的職事官是六品千牛背身,但他是五品文散官,因此他可以享受五品官的待遇。
五品,在大唐官僚體系當(dāng)中是一個重要的分水嶺,五品以上稱為“通貴”,可以享受特殊的經(jīng)濟(jì)和政治待遇。比如,五品官犯了法,可以據(jù)據(jù)“八議”來減罪。五品官的兒子可以享受父輩的“恩蔭”直接當(dāng)官,五品官的親族可以免除國家賦稅和勞役。
三品以上那是“親貴”,各方面待遇當(dāng)然是更為豐厚和優(yōu)越。
舉個最直接簡單的例子,大唐的男人可以一妻多妾。法律規(guī)定五品官除了正妻還可以娶三名媵人。正妻是與夫君同品級的外命婦,媵人視同八品外命婦。到三品親貴就可以有六名媵人了,媵人視同七品。
也就是說,當(dāng)官的人他的小妾都有社會地位,這是倍兒有面子的事情。
另外,駙馬都尉也是個六品的“職事官”,職事官自然就是要干事兒的。
這就不禁讓人滿懷邪惡的想啊,駙馬都尉這個官的職能是“干”啥呢?
三、爵。這個不必多說,王公侯伯子男,這是爵。
群里有個傻乎乎的少年說這是西方的東西,被我們集體鄙視了。于是我也就想到了代替這位少年的歷史老師,幫他掃一掃盲。
大唐的爵位有九等。
第一等,親王,正一品;
第二等,嗣王和郡王,從一品;嗣王是指繼承了親王的爵位,比郡王的地位要高一點(diǎn),比親王要低。
第三等,國公,從一品。本書當(dāng)中武承嗣繼承了武家的周國公爵位,白撿一個天大的便宜,草雞一夜之間變鳳凰。
第四等,開國郡公,正二品;
第五等,開國縣公,從二品;本書當(dāng)中,薛紹被賜婚時,薛顗被加爵為“河?xùn)|縣公”。裴行儉因功被授聞喜縣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