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家一家三口外加余嬌嬌全部進監(jiān)獄了,其中罪名最重的自然是魏佳民。
魏佳民用紅花打掉余嬌嬌肚子里的孩子,并差點導致余嬌嬌血崩而死,屬于情節(jié)惡劣,計劃良久的故意殺人罪。
他從林星辰那里騙了十萬養(yǎng)小三,屬于詐騙罪。
婚內出軌并用花瓶砸傷林星辰,犯了重婚罪和故意傷害罪。
最后,魏佳民還試圖用裝植物人來逃避法律責任,甚至連當初為了裝植物人而出的車禍都是故意碰瓷的,可謂罪加一等。
最后他被判了無期徒刑。
本來按照那個情節(jié)惡劣的故意殺人罪,魏佳民直接判死刑都是可以的。
但是一來余嬌嬌那邊對這個孩子根本無所謂,沒有過多追究的意思,二來外界對一個未成形的孩子也沒有過多想法。
畢竟醫(yī)院里做手術拿掉孩子的女人每天不知道有多少,在這個國情下,其實很多人都不把一個未成形的孩子當做生命來看的。
而林星辰又和這件事情沒有關系,她涉及到的是魏佳民犯的其他幾件事情,自然也不好揪著不放。
再加上魏家請的辯護律師的努力,他最終被判為無期徒刑。
其次是余嬌嬌,重婚加大額偷竊,外加包庇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念她剛剛掉了孩子,身體虛弱,特準許半年后入獄。
再然后是蔣月仙,偷竊外加包庇罪被判刑4年,魏華杰則因為包庇外加協(xié)助犯罪被判刑3年。
此外,魏家人還需要對受害者進行賠償。
林星辰在拿到被騙走的十萬塊以及蔣月仙偷竊物品的折算金額外,還另外獲得了六萬八的賠償金。
至于余嬌嬌,作為罪犯的同時也是受害人,理應獲得更多的賠款。
但是魏家人對此據(jù)理力爭,稱余嬌嬌是罪有應得,讓魏佳民戴綠帽,喜當?shù)?,他們堅決不會賠償。
假如余家人一定要求賠償,那么他們隨時奉陪,把官司打到底!
這事鬧得沸沸揚揚,魏家人對此完全是破罐子破摔的做派了,而余家人還要點面子。
女兒已經(jīng)要進監(jiān)獄了,還被人說腳踏兩條船啥的,實在是有些過不下去了,所以最后還是采取了息事寧人的做法,不要賠償了。
但就是因為這樣,更讓外界坐實了魏佳民喜當?shù)恼f法。
要是余嬌嬌沒有亂搞,余家人也該硬氣一些,把官司打到底??!
怎么女兒差點丟了性命還吃癟不敢出聲呢?
就這樣,余嬌嬌的風評又降了一層,林星辰估計她出來以后也不會再在這個城市待下去了。
同樣的,魏家夫婦倆出來了,也肯定會搬家。
至于魏佳民,特么的一輩子在監(jiān)獄里待著吧!
叫你想殺人,叫你養(yǎng)小三,叫你裝植物人,得到回報了吧?
林星辰大概是在余嬌嬌休養(yǎng)結束入獄后離開的,期間她一直陪著原主的老父親一起生活。
原主的父親雖然什么也不說,但肯定心里還是很難過的。
上天給女兒關上了一扇門,讓她得了心臟病,卻沒有再為可憐的孩子開一扇窗,甚至連唯一的氣孔都堵死了。
女兒沒能遇到真愛,卻和如此人渣過了兩年,還差點被暗算,這究竟是什么人生境遇??!
雖然林星辰拼盡全力又砸了一扇門出來,可這世道對孩子,是不是太不公平了?
林星辰怕老人家一天到晚想東想西出什么事情,特意搬去和原主老父親一起住,照顧老人生活起居,開導老人。
同時也讓老人家看看,她一個人生活,其實也不是不好。
或許在原主父親眼里,自己的女兒還是需要一個男人來照顧吧。
但這就不是林星辰的事情了,而是原主回來以后的事情了。
“爸,那我去上班了,您沒事就多下去坐坐,看看人家下棋?!?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