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慕容洛川和楚聽南去往光榮院之后,宋憶之回自己的辦公室,帶著提前給角兒準備好的禮物,和安迪招呼了一聲,獨自開車去找角兒,他看了一下時間,距離十點還有一段時間,即便是堵車時間上也很充裕,在他的記憶中,角兒和別人有約,最厭惡的就是遲到,宋憶之赴約遲到慣了,畢竟在不同的文化里,赴約遲到五分鐘才是禮貌,禮儀這種事情也是因人而異。
上午九點五十分,宋憶之手捧著角兒最喜歡的滿天星花束來到角兒所居住賓館房間的門口,十點整,宋憶之才輕輕地敲了三下門。
“是小宋嗎?門沒鎖,直接進來就好?!?br/> 門內傳來角兒渾厚的聲音。
宋憶之推開房門,此時角兒正戴著耳機,坐在窗邊的靠椅上,一邊戴著耳機聽著戲劇一邊曬著太陽。
“角兒,早上好。”
宋憶之禮貌的遞過花束,看得出來,宋憶之一直對角兒非常的尊重。
“虧你小子還記得我喜歡這個,哎,老了老了,拿著也是浪費了,以后不要花這些個不必要的錢。”
話雖如此說著,角兒的身體卻很誠實,愉快的接過了花束,耐心的把花一點一點的插進床頭的花瓶中。
“怎么是浪費呢,角兒喜歡最重要,對了角兒,這賓館的隔音很好,您聽戲的話是可以公放的,別人應該聽不到?!?br/> 宋憶之的目光落在了角兒插著耳機的收音機上。
角兒聽了宋憶之的話,恍然的笑了笑:
“我還以為會擾民,原來是我多慮了。老了老了,不愿意給別人添麻煩,也懶得和別人爭執(zh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br/> 宋憶之溫柔的笑了笑,從口袋里掏出了一個包裝的很好的光盤:
“角兒,那天咱們的合作我給刻成了光盤,給您一張留作紀念?!?br/> 角兒頗為欣喜的接過了光盤,轉而又皺了皺眉頭:
“你個臭小子啊,我是還在用影碟機和收音機,那是因為我的很多收藏都是光盤和磁帶,不是因為我不接受新鮮事物,現在這個時候,還刻什么光盤啊,存在優(yōu)盤里多拷貝幾份給我就好了。你這孩子倒是夠細心,但是有的時候確實是小心的過頭了。”
宋憶之撓了撓頭:
“角兒不生我的氣就好?!?br/> 角兒假裝生氣的拍了一下宋憶之:
“誰說我不生氣了!只不過像你這么懂事的孩子很難讓人氣你很久就是了,我這一輩子風風火火的習慣了,受人追捧走上神壇之后更是隨心所欲,明明是傲慢無禮,執(zhí)拗了一輩子,老了老了,混成了個所謂的藝術家功成身退,一生不舍藝術與自由,逍遙自在衣食無憂,大家都覺得我是一個無畏的勇者,其實我也有畏懼的事情,一是舊事重提,而是故人相逢?!?br/> 角兒緩緩地說著,又回到了窗邊的靠椅上,看著窗外湛藍的天空,目光變得憂傷而又深遠。
宋憶之就靜靜地站在角兒的身邊,盡可能的不去打擾角兒。
角兒緩緩地閉上了眼睛,淡淡的說道:
“很多事情我不想讓外人知道,昨天你們提起李院士的時候我真的考慮過買飛機票馬上回臺灣,但也就是想一想,畢竟我不年輕了,干不了想跑就跑的旅行。
知道李院士變成植物人的時候我以為我會很開心,而實際上情緒沒有絲毫的波動,接近于無感,或許事情過去的實在是太久了,即便是作為參與人之一,也早就釋懷了。
即便如此,這些往事我也便愿意說給外人聽,說給你聽聽倒是無妨,這種事情,無論是帶進棺材還是不帶進棺材都沒有什么特別的意義,既然你們想知道,說說,就說說吧?!?br/> 角兒再一次睜開了眼睛,溫和的看向宋憶之,面帶微笑,眼神之中竟然有幾分懷念的情緒:
“那究竟是幾十年之前的事情了,我都記不清了,依稀記得那個時候我還很小,很是喜歡纏著我的同胞姐姐,我姐姐漂亮的很,天仙一樣的人兒,很有學戲曲的天賦,我大概是因為她才喜歡上歌仔戲的,我姐姐很厲害,不少老師父都對她贊不絕口,不到二十歲她就成了小有名氣的角兒,四處的演出。
我那個時候總是喜歡纏著她,所以她的大多事情我都知道。”
角兒有些痛苦的皺了皺眉頭:
“時至今日,我依然覺得,年少成名不是什么好事,生活不能太順遂,不能早早的進入安逸的環(huán)境,困苦些還是有必要的,對生活的還有些敬畏之心,膽子也就不那么大了,可偏偏我姐姐年少成名,十九歲就能養(yǎng)活一家子,雖然性格是個溫柔的人,但骨子里卻是倔強的很?!?br/> 角兒有些恍惚的看了看宋憶之:
“你說要是不那么倔強該多好,可惜了這么好的人。小宋,你大概不知道,我小的時候讀書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一方面太多人都覺得讀書沒什么用,另一方面吧學習確實是要看天分,有天分的人大多沒條件,有條件的呢又不努力,所以哈,我也不得不承認,有些個別的窮苦出身又有大毅力的知識分子,再配上一副好皮囊,確實是挺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