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不該,萬不該。
李清歌趴在床底下腸子都悔青了,她真的只是趁月黑風(fēng)高,順路來太子別邸蹭頓飯而已,卻好死不死撞上了一堆殺人放火的勾當(dāng)。
“搜到了嗎?”
“去那邊!”
漆黑的屋子里到處都是腳步聲,踩得如鼓點般緊密有序,一聽就是幕后大佬在組織性殺人啊,她想了想,到時候出去是喊“救命”還是“饒命”好……
“不行就把人殺了!”
“這……”
“拿不到東西,咱們今天都得死!”
一口一個殺啊死的,李清歌算是明白了,這伙人都是亡命之徒,此時此刻只要她敢出去,哪怕是叫饒命也會被人給當(dāng)場了結(jié)了。
千不該啊萬不該……
李清歌真是太后悔了,她就不該貪那么一口勞什子肉,為了一道荷包蒸鹿尾便巴巴跑來太子別邸蹭飯,這下啥也沒吃到就算了,還得把命搭上。
她瞧了瞧自己不足十歲的小身板,連外頭那些大個兒的一條腿子都比不上,估摸只要一伸頭就得被人家當(dāng)螞蟻踩死了,著實冤枉。
又趴了半天,李清歌才敢喘口氣,一邊縮著身子一邊摸了摸剛裝了半碗涼茶的肚子,想起桌上那些還沒來得及瞧一眼的糕點,心里癢了癢。
她穿越到這個前無史書工筆,后無稗官采錄的大魏朝也不是一兩天,自出生到如今好不容易長到十歲,先是沒了娘后又沒了爹,成了李國公府唯一的遺孤,只得寄養(yǎng)依附于別家。
幸在她爹的親妹妹,也就是她那個護(hù)軍府的親姑姑疼她,護(hù)軍府男丁興旺,只有兩個想娶她當(dāng)媳婦的表哥,基本上是要風(fēng)得風(fēng)要雨得雨了。
之所以活得這么一副饑荒樣,只因她前世是個理工生,琴棋書畫一竅不通,最終還因為熬夜繪圖得了腦溢血死了,什么都沒來得及享受,現(xiàn)在重活一回,自然得抓緊一切時間補償自己,吃無疑是最實在的。
故而才出了今日這樁有口沒命的大案。
也不知她那兩個表哥發(fā)現(xiàn)自己不見了沒,可別過來只能給她收尸了……